2019-03-07
魚臺縣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
為提供建設用地需要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經魚臺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,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:
一、擬征收土地的位置、范圍、權屬、用途
地塊位置范圍:魚新三路北。
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:濱湖街道套樓村。
用途:商服用地
二、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
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按照《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》(魯政字〔2015〕286號)公布的濟寧市魚臺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。本次征地共涉及1個區片,其中,一級區片每畝補償5.3萬元;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《關于濟寧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》(魯國土資字〔2017〕394號)規定執行。
被征收土地村(居)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,待勘測調查完成后,由魚臺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魚臺縣財政局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。
三、其他事項
本公告后,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、搶種、搶建的,一律不予補償;擬于2019年3月4日起由魚臺縣城建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,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。
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,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。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、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,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;對魚臺縣城市建設指揮部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,可以于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魚臺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。行政復議期間,除法定情形外,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聯系人:王新安;聯系電話:6253393。
意向書簽署地點:魚臺縣濱湖街道套樓村民委員會
魚臺縣人民政府
2019年 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