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規范有序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,改善居民居住環境。近日,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發改委、市財政局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制訂了《濟寧市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認定細則》。此次認定細則所稱城鎮棚戶區,主要包括位于市和縣(市)城鎮規劃區內的城市棚戶區、城市危房、城中村、城邊村和全國重點鎮棚戶區。該《細則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城鎮棚戶區認定材料有新要求:
經批準實施的市和縣(市)城市規劃、全國重點鎮規劃圖紙。
有關部門和縣(市、區)出具的房屋建筑結構、使用年限、使用功能、建筑密度的符合城鎮棚戶區認定標準的證明材料,證明材料可為房屋產權證書、工程圖紙或竣工驗收報告、建筑結構說明、現場照片等。
有關部門和單位出具的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供暖、排水、道路、人防等市政基礎設施不齊全或年久失修的證明材料和現場照片。
項目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、鎮政府或相關部門出具的公共服務設施薄弱、不符合《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》的要求的證明材料和現場照片。
相關機構出具的危房鑒定報告、消防安全評估報告、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。
材料可為復印件,但須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及復印人簽名,并注明復印時間。
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認定也有要求:
項目所在地街道辦事處、鎮政府在現場勘察和入戶調查的基礎上,掌握房屋狀況、權屬、土地性質等基本情況,了解群眾意愿,分析項目的可行性,將符合認定標準的項目、有關認定依據資料報縣(市、區)棚改主管部門。
各縣(市、區)棚改主管部門會同發改、財政、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對上報的項目按規定范圍、標準等進行逐一核查。
通過審查相關資料、實地核查等方式,綜合考慮改造時序、資金投入、土地供應、群眾意愿等因素,統籌當地規劃和經濟發展基礎上,初步確定當地棚改項目。
項目按照項目管理規定完成立項手續后,即可確認為棚戶區改造項目。
九類項目禁止列入棚改
嚴禁將房地產開發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改。
嚴禁將因道路拓展、歷史街區保護、文物修繕等拆遷改造房屋的項目納入棚改。
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改。
嚴禁將房齡不長、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改。
嚴禁將棚改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。
嚴禁將小區美化亮化、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。
嚴禁將校舍改造、養老院改造、廠房改造、工礦企業和商業設施等非住宅搬遷改造項目納入棚改。
嚴禁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安置區、農村新型社區建設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。
項目名稱或性質與城鎮棚戶區改造無關的建設項目。
相關責任
因虛報、瞞報導致嚴重后果的,由縣(市、區)承擔相關責任。省住建、發改、財政和自然資源等部門公布全省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后,各縣(市、區)要在政府網站等平臺及時公布本地列入全省年度計劃的棚改項目。未列入棚戶區改造年度計劃的項目不得借用棚改名義實施。國有工礦棚戶區、國有林區(場)棚戶區(危舊房)、國有墾區危房按照相關部委文件執行。
城鎮棚戶區包括以下五大類
城市棚戶區:在市和縣(市)城市建成區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、建筑密度較大,使用年限久,房屋質量差,建筑安全隱患多,使用功能不完善,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區域。
城市危房:在市和縣(市)城市建成區內房屋質量總體較差,經有資質專業檢測單位按照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評定為C級、D級,需要拆除新建或改建的房屋。
城中村:在市和縣(市)城市建成區內,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,原農村居民未轉為或部分轉為城鎮戶籍,仍然實行鄉村行政建制,實行村兩委管理的區域。
城邊村:在市和縣(市)城市規劃區以內、建成區以外,仍然實行鄉村行政建制,實行村兩委管理的區域。
全國重點鎮:列入全國重點鎮名錄的鎮政府駐地區域。